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 99 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生效中
第 九 章|勞動部|v1.0
最後修訂: 2020-08-20
雇主對於可搬式吊籠懸吊於建築物或構造物等時,應考量吊籠自重、積載荷重及風力等受力情形,妥為固定於具有足夠支撐強度之處。 前項固定處之支撐強度,雇主應事前確認該建築物或構造物相關結構圖面資料。無圖面資料可查者,得以其他同等方式確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