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棄物焚化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 12 條|大氣環境|法規|生效中
環境部|v1.0
最後修訂: 2006-12-25
地方主管機關得依局部地區特殊需要,另訂較嚴格之排放標準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發布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