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務人員升任甄審委員會組織規程|第 7 條|組織|法規|生效中
銓敘部|v1.0
最後修訂: 2015-04-08
本會會議紀錄,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委員人數及姓名。 二、會議主席、出席委員及紀錄人員姓名。 三、開會日期、時間及地點。 四、受甄審人人數、姓名及其原任官稱。 五、決議事項。 六、其他有關甄審應予記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