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 10 條|資訊及科技教育|法規|生效中
教育部|v1.0
最後修訂: 2023-11-28
事業廢棄物除於事業內再利用者外,其送往再利用機構再利用前之清除,依下列方式為之: 一、事業自行清除。 二、再利用機構清除。 三、事業委託合法運輸業代為清除。 四、再利用機構委託合法運輸業代為清除。 五、委託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之公民營清除機構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