溴化甲烷管理辦法|第 4 條|大氣環境|法規|生效中
環境部|v1.0
最後修訂: 2019-02-18
溴化甲烷之輸入、輸出以蒙特婁議定書規定並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公告之國家或地區為限。 中央主管機關對於前項公告之國家或地區,得會商有關機關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