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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施行細則-第 4 條

📜
法律名稱
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施行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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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號
第 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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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原子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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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ity
核能安全委員會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26-01-16
📋 條文摘要

同一廠址內有數部核子反應器設施者,其禁制區及低密度人口區範圍,須能涵蓋廠內各核子反應器設施分別計算出之禁制區及低密度人口區全部範圍。

📝 內容

同一廠址內有數部核子反應器設施者,其禁制區及低密度人口區範圍,須能涵蓋廠內各核子反應器設施分別計算出之禁制區及低密度人口區全部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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