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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t In Force

第46-1條

📜
法律名稱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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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號
第46-1條
📂
分類
第九章 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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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ity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署
🏷️
Version
108.06.12
最後修訂: 2019-06-12
⚖️ 有罰則

📝 內容

散播有關食品安全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 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