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藥許可證申請及核發辦法|第 10 條|動植物防檢疫|法規|生效中
農業部|v1.0
最後修訂: 2021-03-10
申請展延農藥許可證有效期間,應於期滿前六個月內為之。逾期者,應重新申請核准登記。但於原農藥許可證有效期間屆滿後三個月內重新申請核准登記者,其應檢具文件準用第六條農藥許可證之展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