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科技園區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 4 條|農業科技園區|法規|生效中
農業部|v1.0
最後修訂: 2022-12-21
本條例第七條第二項第三款、第四款、第七款、第十一款、第十三款至第十七款規定農業科技園區管理局(以下簡稱管理局)所掌理之事項,得視需要委託其他政府機關、行政法人或民間團體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