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壓液態罐槽車罐槽體檢驗及管理辦法|第 3 條|公路|法規|生效中
交通部|v1.0
最後修訂: 2009-10-27
常壓液態罐槽車罐槽體之檢驗(以下簡稱本檢驗),應由交通部許可之檢驗機構辦理。 前項許可及依本辦法規定之查核及管理事項,交通部得委任公路總局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