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法|第 136-3 條|銀行|法|生效中
第 八 章|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v1.0
最後修訂: 2023-06-28
第一百三十三條、第一百三十五條及第一百三十六條規定,於經營信用卡業務機構準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