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經營許可及進口許可規費收費標準|第 4 條|收費標準|法規|生效中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v1.0
最後修訂: 2007-07-23
申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進口許可證者,應依收費基準表向本會繳交證照費;申請補發進口許可證者,亦同。 前項證照費已包括申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進口許可證之審查費。經由網際網路申請前項進口許可證者,應依收費基準表繳交審查費,不需依第一項規定繳交證照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