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列表
法規 生效中

蒙特婁議定書列管化學物質管理辦法-第 6 條

📜
法律名稱
蒙特婁議定書列管化學物質管理辦法
📋
條款號
第 6 條
📂
分類
大氣環境
🏛️
Authority
環境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19-02-15
📦 進口相關
📋 條文摘要

列管化學物質或列管產品之輸出,應由廠商檢具下列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始得為之: 一、申請表。 二、政府機關核准登記證明文件。 三、進口國之許可...

📝 內容

列管化學物質或列管產品之輸出,應由廠商檢具下列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始得為之:
一、申請表。
二、政府機關核准登記證明文件。
三、進口國之許可文件。
四、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

查詢相關稅則

想知道這項法規影響哪些進口商品?使用稅則搜尋找到相關稅號與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