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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電動輔助自行車及微型電動二輪車型式安全審驗管理辦法-第 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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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名稱
電動輔助自行車及微型電動二輪車型式安全審驗管理辦法
📋
條款號
第 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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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公路
📍
Hierarchy Path
第 二 章
🏛️
Authority
交通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22-11-28
📦 進口相關
📋 條文摘要

型式安全審驗之申請者如下: 一、國內製造之完成車,應由合格之製造廠提出申請。 二、進口之完成車,應由代理商或進口人提出申請。

📝 內容

型式安全審驗之申請者如下:
一、國內製造之完成車,應由合格之製造廠提出申請。
二、進口之完成車,應由代理商或進口人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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