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列表
法規 生效中

學校財團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內部控制制度實施辦法-第 7 條

📜
法律名稱
學校財團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內部控制制度實施辦法
📋
條款號
第 7 條
📂
分類
私立學校
📍
Hierarchy Path
第 三 章
🏛️
Authority
教育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17-05-12
📋 條文摘要

學校得設內部控制委員會,辦理下列事項: 一、審視各項業務之風險性及重要性,並確保其合宜性。 二、檢討強化內部控制作業。 三、研訂內部控制點。 前項內部...

📝 內容

學校得設內部控制委員會,辦理下列事項:
一、審視各項業務之風險性及重要性,並確保其合宜性。
二、檢討強化內部控制作業。
三、研訂內部控制點。
前項內部控制委員會,學校得指定其幕僚作業單位,協調跨單位運作事宜,並由校長或其指定之適當人員擔任召集人。
學校於設計或執行內部控制制度,應與內部稽核之監督查核功能,於組織設置上為合理劃分。

查詢相關稅則

想知道這項法規影響哪些進口商品?使用稅則搜尋找到相關稅號與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