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機構或技師辦理能源管理法檢查業務認可管理辦法|第 13 條|能源|法規|生效中
經濟部|v1.0
最後修訂: 2024-04-01
專業機構或技師之認可有效期限最長為三年;有效期限屆滿前三個月得申請展延,每次展延期限為三年。 中央主管機關於受理前項展延申請時,得依第十條規定,辦理展延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