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列表
法規 生效中

環境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 2 條

📜
法律名稱
環境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
條款號
第 2 條
📂
分類
資源循環
🏛️
Authority
環境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25-03-06
📋 條文摘要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事業:指本法第二條第五項以環境部(以下簡稱本部)為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事業。 二、再利用:指事業將其事業廢棄物自行或送往...

📝 內容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事業:指本法第二條第五項以環境部(以下簡稱本部)為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事業。
二、再利用:指事業將其事業廢棄物自行或送往再利用機構作為原料、材料、燃料、填土或其他經本部認定之用途行為。
三、再利用機構:指經政府機關登記有案或依法律規定免辦理登記,收受事業廢棄物再利用之農工商廠(場)。

查詢相關稅則

想知道這項法規影響哪些進口商品?使用稅則搜尋找到相關稅號與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