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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處務規程-第 7 條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處務規程|第 7 條|組織|法規|生效中

財政部|v1.0

最後修訂: 2022-01-19

內容

銷售稅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營業稅稽徵作業之規劃、督導及管制。 二、證券交易稅、期貨交易稅稽徵作業之規劃、執行及管制。 三、貨物稅、菸酒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稽徵作業之規劃、執行、督導及管制。 四、營業稅案件之查核。 五、開立不實統一發票營業人案件之查核及督導。 六、檢舉、違章案件之規劃、查核及督導。 七、虛報薪資案件之規劃、查核及督導。 八、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證券交易稅、期貨交易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相關稅務法令疑義之請釋及解答。 九、其他有關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證券交易稅、期貨交易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檢舉業務事項。

相關法律條文 -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處務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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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辦理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辦法-第 21 條(第 21 條)
  •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處務規程-第 1 條(第 1 條)
  •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處務規程-第 2 條(第 2 條)
  •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處務規程-第 3 條(第 3 條)
  •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處務規程-第 4 條(第 4 條)
  •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處務規程-第 5 條(第 5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