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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關務署處務規程-第 6 條

財政部關務署處務規程|第 6 條|組織|法規|生效中

財政部|v1.0

最後修訂: 2017-08-25

內容

綜合規劃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國際關務相關業務之執行及國際組織活動之參與。 二、年度施政方針、年度施政計畫、中程施政計畫、先期作業、中長程個案計畫之研擬、規劃及協調。 三、施政報告、重大個案計畫之管制、考核及評估。 四、研究發展工作之規劃、研析、推動及管考。 五、出版品之審核及評估。 六、特別關稅相關事項。 七、其他有關綜合規劃事項。

相關法律條文 - 財政部關務署處務規程

  • 海關執行商標權益保護措施實施辦法-第 7 條(第 7 條)
  • 辦理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辦法-第 21 條(第 21 條)
  • 財政部關務署處務規程-第 1 條(第 1 條)
  • 財政部關務署處務規程-第 2 條(第 2 條)
  • 財政部關務署處務規程-第 3 條(第 3 條)
  • 財政部關務署處務規程-第 4 條(第 4 條)
  • 財政部關務署處務規程-第 5 條(第 5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