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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辦事細則-第 16 條

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辦事細則|第 16 條|組織|法規|生效中

財政部|v1.0

最後修訂: 2023-12-18

內容

五堵、桃園分關掌理轄區內事項如下: 一、進口、出口及轉運貨物之通關。 二、進出口報單審核、副本核發及貨物稅完(免)稅照之處理。 三、進口貨物退運、調換、聲明放棄之處理。 四、進口貨物保稅、補稅、免稅、押款、退款、按月彙繳、暫准通關、艙單之處理及貨樣管理。 五、出口貨物退關、註銷及轉船之處理。 六、貨棧、貨櫃集散站及倉庫之監管;押運及免驗進出口貨櫃(物)之抽核。 七、違章及行政救濟案件之處理。 八、其他有關轄區關務事項。

相關法律條文 - 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辦事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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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辦事細則-第 1 條(第 1 條)
  • 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辦事細則-第 2 條(第 2 條)
  • 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辦事細則-第 3 條(第 3 條)
  • 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辦事細則-第 4 條(第 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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