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優良製造準則|第 49 條|食品藥物管理|法規|生效中
第 二 章/第 十一 節|衛生福利部|v1.0
最後修訂: 2013-07-30
中藥廠之運銷紀錄,應包括產品之名稱、含量、劑型、批號,受貨者之名稱、地址、出廠日期及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