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優良製造準則|第 82 條|食品藥物管理|法規|生效中
第 二 章/第 三 節|衛生福利部|v1.0
最後修訂: 2013-07-30
製造業者應決定、提供及維持符合產品要求所需之基礎設施。基礎設施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建築物、工作空間及相關之設施。 二、製程設備(硬體及軟體)。 三、支援服務(如運輸或通訊)。 當維護活動或缺少該等維護活動而影響產品品質時,製造業者應以書面建立維護活動之要求及其實施頻率。 前項維護紀錄應予以維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