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優良製造準則|第 88 條|食品藥物管理|法規|生效中
第 二 章/第 四 節|衛生福利部|v1.0
最後修訂: 2013-07-30
製造業者應就下列與顧客溝通之事項,決定與實施有效之安排: 一、產品資訊。 二、詢價、合約或訂單之處理與修訂。 三、顧客回饋及顧客申訴。 四、說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