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優良製造準則|第 116 條|食品藥物管理|法規|生效中
第 二 章/第 五 節|衛生福利部|v1.0
最後修訂: 2013-07-30
製造業者應採用適當方法,監管與量測品質管理系統流程。 前項方法應證實流程可達成規劃結果之能力。當無法達到規劃之結果時,必須採取改正及矯正措施以確保產品之符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