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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併購法-第 51 條

企業併購法|第 51 條|商業|法|生效中

第 五 章|經濟部|v1.0

最後修訂: 2022-06-15

內容

公司進行重整時,得將併購之規劃,訂明於重整計畫中。 公司以併購之方式進行重整時應提供相關書面文件,為重整計畫之一部分,其程序不適用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二十七條至第三十條、第三十五條至第三十七條有關股東會或董事會決議之規定。

相關法律條文 - 企業併購法

  • 海關進口稅則-3(3)
  • 石油管理法-第 2 條(第 2 條)
  • 企業併購法-第 52 條(第 52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