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檢疫物輸入隔離檢疫作業辦法|第 6 條|動植物防檢疫|法規|生效中
農業部|v1.0
最後修訂: 2020-10-27
輸入人提供隔離圃場實施隔離檢疫之申請案,植物檢疫機關應派員至隔離圃場實地查核;經實地查核不符合前條第一項規定者,植物檢疫機關應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不予核准。 前項改善期間,以二個月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