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貿易自由化受損企業及受損勞工認定資料提供與協助事項實施辦法|第 4 條|產業|法規|生效中
經濟部|v1.0
生效日期: 9999-12-31|最後修訂: 2016-07-26
相關機關(構)或企業、團體協助本辦法辦理受損企業及受損勞工認定事宜,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酌情補助其費用、給予相關優惠措施或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