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柴油車調修燃油控制系統或加裝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補助辦法|第 16 條|大氣環境|法規|生效中
環境部|v1.0
最後修訂: 2026-01-05
各級主管機關得委託專責機關(構)辦理本辦法汽車修理業及空氣污染防制設備審驗核定補助品項及金額、補助審查、核定、撥款及抽驗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