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 10 條|會計|法規|生效中
第 二 章|農業部|v1.0
最後修訂: 2024-05-24
原始憑證,其種類規定如下: 一、外來憑證:自該農業財團法人本身以外之人所取得者。 二、對外憑證:給與該農業財團法人本身以外之人者。 三、內部憑證:由該農業財團法人本身自行製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