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第 3 條|航空|法規|生效中
第 一 章|交通部|v1.0
生效日期: 9999-12-31|最後修訂: 2024-11-14
遙控無人機依其構造分類如下: 一、無人飛機。 二、無人直昇機。 三、無人多旋翼機。 四、其他經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以下簡稱民航局)公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