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gulations of Drone|第 3 條|航空|กฎระเบียบ|มีผลบังคับใช้
第 一 章|交通部|v1.0
วันที่มีผลบังคับใช้: 9999-12-31|แก้ไขล่าสุด: 2024-11-14
遙控無人機依其構造分類如下: 一、無人飛機。 二、無人直昇機。 三、無人多旋翼機。 四、其他經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以下簡稱民航局)公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