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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具繁殖力之檢疫物輸入風險評估作業辦法-第 2 條

📜
法律名稱
具繁殖力之檢疫物輸入風險評估作業辦法
📋
條款號
第 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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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動植物防檢疫
🏛️
Authority
農業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20-04-20
📖 定義條文
📋 條文摘要

本法第十四條第四項所稱具繁殖力之檢疫物範圍,包括生鮮植物或生鮮植物產品。但不包括未帶地下部與果實之蔬菜及食用菌之子實體。

📝 內容

本法第十四條第四項所稱具繁殖力之檢疫物範圍,包括生鮮植物或生鮮植物產品。但不包括未帶地下部與果實之蔬菜及食用菌之子實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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