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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液化石油氣容器認可標準-第 2 條

📜
法律名稱
液化石油氣容器認可標準
📋
條款號
第 2 條
📂
分類
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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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ity
內政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21-07-07
📋 條文摘要

液化石油氣容器,分類如下: 一、鋼製液化石油氣容器(以下簡稱鋼製容器):指供家庭或營業場所使用,其灌裝重量為二公斤、四公斤、十公斤、十六公斤、十八公斤...

📝 內容

液化石油氣容器,分類如下:
一、鋼製液化石油氣容器(以下簡稱鋼製容器):指供家庭或營業場所使用,其灌裝重量為二公斤、四公斤、十公斤、十六公斤、十八公斤、二十公斤或五十公斤,使用溫度在攝氏四十度以下,並以電弧或自動熔接其瓶身、護圈及鋼裙之容器。
二、複合材料液化石油氣容器(以下簡稱複合容器):指供家庭或營業場所使用,其容量為水容量二公升以上五十公升以下之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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