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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液化石油氣容器認可實施辦法-第 6 條

📜
法律名稱
液化石油氣容器認可實施辦法
📋
條款號
第 6 條
📂
分類
消防
🏛️
Authority
內政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20-06-15
📋 條文摘要

前二條申請,於中央主管機關完成認可前,申請人得撤回之。 申請人依前二條規定應檢具之文件不全或不符規定者,應自中央主管機關書面通知其補正之次日起二個月內...

📝 內容

前二條申請,於中央主管機關完成認可前,申請人得撤回之。
申請人依前二條規定應檢具之文件不全或不符規定者,應自中央主管機關書面通知其補正之次日起二個月內補正;屆期未補正或補正不完全者,駁回其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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