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列表
法規 生效中

公眾電信網路基地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第 3 條

📜
法律名稱
公眾電信網路基地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
條款號
第 3 條
📂
分類
通訊
📍
Hierarchy Path
第 二 章
🏛️
Authority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24-08-21
📋 條文摘要

電信事業須設置基地臺者(以下簡稱設置者),應依主管機關核准之網路設置計畫所附電臺設置規劃書,設置基地臺。 設置者於設置基地臺前,應辦理基地臺登錄。 大...

📝 內容

電信事業須設置基地臺者(以下簡稱設置者),應依主管機關核准之網路設置計畫所附電臺設置規劃書,設置基地臺。
設置者於設置基地臺前,應辦理基地臺登錄。
大型基地臺並須經審驗合格取得電臺執照後,始得使用。但設置於隧道內供改善通訊品質之光纖增波器(Fiber Repeater)不在此限。

查詢相關稅則

想知道這項法規影響哪些進口商品?使用稅則搜尋找到相關稅號與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