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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用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第 7 條

專用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第 7 條|通訊|法規|生效中

第 二 章|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v1.0

最後修訂: 2024-07-23

內容

專用電信網路設置申請,其審查基準如下: 一、設置目的是否符合頻率核配相關文件所載。 二、網路架構之合理性及是否充分、合理使用經核准之頻率。 三、無線電臺之頻率、頻寬、發射功率及設置區域是否符合頻率使用證明所載。 四、干擾發生時之因應措施是否可行。 五、是否使用符合有關機關國家安全考量之電信設備。 六、是否設置足以確保資通安全之設備及功能。

相關法律條文 - 專用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 電信終端設備審驗管理辦法-第 5 條(第 5 條)
  •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輸入及申報作業管理辦法-第 8 條(第 8 條)
  • 專用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第 6 條(第 6 條)
  • 專用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第 8 條(第 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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