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列表
法規 生效中

輸入醫療器材邊境抽查檢驗辦法-第 2 條

📜
法律名稱
輸入醫療器材邊境抽查檢驗辦法
📋
條款號
第 2 條
📂
分類
食品藥物管理
📍
Hierarchy Path
第 一 章
🏛️
Authority
衛生福利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25-03-31
📦 進口相關
📋 條文摘要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查驗:指對輸入醫療器材於輸入許可前,以逐批或抽批方式所為之查核、檢驗。 二、查核:指由查驗人員依法執行品目、包裝外觀、標示...

📝 內容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查驗:指對輸入醫療器材於輸入許可前,以逐批或抽批方式所為之查核、檢驗。
二、查核:指由查驗人員依法執行品目、包裝外觀、標示或其他項目之檢查、核對。
三、檢驗:指於實驗室進行感官、化學、生物或物理性之檢查、化驗。
四、查驗機關:指辦理輸入醫療器材查驗之中央主管機關或其委任之機關或委託之機關(構)。
五、報驗義務人:指醫療器材之輸入業者。

查詢相關稅則

想知道這項法規影響哪些進口商品?使用稅則搜尋找到相關稅號與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