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31 條|通用|法|生效中
第 四 章|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v1.0
生效日期: 9999-12-31|最後修訂: 2025-11-11
損害賠償,除依本法規定外,公務機關適用國家賠償法之規定,非公務機關適用民法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