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業法|第 8 條|地礦|法|生效中
第 一 章|經濟部|v1.0
最後修訂: 2023-06-21
原住民得在原住民族地區及經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公告之海域,基於傳統文化、祭儀或自用等非營利目的而採取礦物,免申辦礦業權。 前項採取礦物之地點、面積、數量、礦種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會同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