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法|第 14 條|智慧財產權|法|生效中
第 一 章|經濟部|v1.0
最後修訂: 2022-05-04
繼受專利申請權者,如在申請時非以繼受人名義申請專利,或未在申請後向專利專責機關申請變更名義者,不得以之對抗第三人。 為前項之變更申請者,不論受讓或繼承,均應附具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