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法|第 154 條|智慧財產權|法|生效中
第 五 章|經濟部|v1.0
最後修訂: 2022-05-04
本法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已提出之延長發明專利權期間申請案,於修正施行後尚未審定,且其發明專利權仍存續者,適用修正施行後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