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法|第 7-1 條|智慧財產權|法|生效中
第 二 章|經濟部|v1.0
生效日期: 9999-12-31|最後修訂: 2022-06-15
表演人對既有著作或民俗創作之表演,以獨立之著作保護之。 表演之保護,對原著作之著作權不生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