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第 46 條|交通通用|法|生效中
第 六 章|交通部|v1.0
最後修訂: 2015-06-17
由主管機關設置之興建、營運專責機構,其辦理本條例所獎勵交通建設,準用第二章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