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料管理法|第 12 條|農業|法|生效中
第 三 章|農業部|v1.0
最後修訂: 2002-06-19
肥料應經過包裝及標示後,始得運銷。但國內生產之堆肥,由工廠(場)直接運至農地施用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