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條文

台灣進出口法規資料庫:海關法、關稅法、貿易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完整條文線上查詢,集運報關前掌握輸入規定與限制。共 34812 筆法規資料持續更新。

顯示 20 / 34812 條法律條文

  • 因應貿易自由化調整支援條例|因應貿易自由化調整支援條例-第 1 條

    為因應貿易自由化趨勢,對產業、企業及勞工採取調整支援措施,以提升其競爭力,並降低或消除對外簽署經貿條約或協定(議)之衝擊,特制定本條例。 農產品或其加...

    經濟部
  • 遠洋漁業條例|遠洋漁業條例-第 1 條 漁業

    為落實保育海洋資源,強化遠洋漁業管理,遏止非法、未報告及不受規範漁撈作業,健全漁獲物及漁產品之可追溯性,以促進遠洋漁業永續經營,特制定本條例。

    農業部
  • 有機農業促進法|有機農業促進法-第 1 條 農業

    為維護水土資源、生態環境、生物多樣性、動物福祉與消費者權益,促進農業友善環境及資源永續利用,特制定本法。

    農業部
  • 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條例|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條例-第 1 條 產業

    為鼓勵無人載具科技之研究發展與應用,建構完善且安全之創新實驗環境,以促進產業技術及創新服務之發展,特制定本條例。

    經濟部
  • 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設置條例|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設置條例-第 1 條

    為落實憲法保障多元文化之精神、傳承客家語言及文化,辦理客家公共傳播事項,依客家基本法第十七條第一項規定制定本條例,設置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以下...

    客家委員會
  • 自殺防治法|自殺防治法-第 1 條

    為加強自殺防治,關懷人民生命安全,培養社會尊重生命價值,特制定本法。

    衛生福利部
  • 電信管理法|電信管理法-第 1 條 通訊

    為健全電信產業發展,鼓勵創新服務,促進市場公平競爭與電信基礎建設,建構安全、可信賴公眾電信網路,確保資源合理使用與效率,增進技術發展與互通應用,保障消...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醫療器材管理法|醫療器材管理法-第 1 條 食品藥物管理

    為保障國人使用醫療器材之安全、效能及品質、增進國民健康及強化醫療器材管理,特制定本法。

    衛生福利部
  • 太空發展法|太空發展法-第 1 條 科學技術

    為促進我國太空活動及太空產業之發展,提高國民生活福祉,協助人類社會之永續和平發展,特制定本法。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組織法|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組織法-第 1 條

    經濟部為辦理標準、商品檢驗、度量衡及消費品安全業務,特設標準檢驗局(以下簡稱本局)。

    經濟部
  •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組織法|經濟部國際貿易署組織法-第 1 條

    經濟部為辦理國際貿易業務,特設國際貿易署(以下簡稱本署)。

    經濟部
  • 海洋產業發展條例|海洋產業發展條例-第 1 條

    為促進海洋產業之永續發展,提升海洋產業競爭力,加強政策統合協調功能,特制定本條例。 海洋產業之發展,依本條例之規定。其他法律規定對促進海洋產業之發展較...

    海洋委員會
  • 軍事營區安全維護條例|軍事營區安全維護條例-第 1 條

    為維護軍事營區安全,確保軍事演習、訓練及戰備任務之遂行,達成國軍建軍戰備及防衛國家安全之目的,特制定本條例。

    國防部
  • 再生醫療製劑條例|再生醫療製劑條例-第 1 條

    為確保再生醫療製劑之安全、品質及有效性,維護病人權益,特制定本條例;本條例未規定者,依藥事法及其他相關法律之規定。

    衛生福利部
  • 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管理條例|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管理條例-第 1 條

    為規範全民健康保險資料於特定目的外之利用及管理,以保障人民資訊隱私權,並提升醫療品質、公共衛生、社會福利、促進學術研究發展及提供政府機關執行法定職務,...

    衛生福利部
  • 人工智慧基本法|人工智慧基本法-第 1 條

    為建設智慧國家,促進以人為本之人工智慧研發與人工智慧產業發展,建構人工智慧安全應用環境,落實數位平權,保障人民基本權利,增進社會福祉,提升國人生活品質...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 高等法院及其分院處務規程|高等法院及其分院處務規程-第 1 條 組織

    本規程依法院組織法第七十八條規定訂定之。

    院本部
  • 地方法院及其分院處務規程|地方法院及其分院處務規程-第 1 條 組織

    本規程依法院組織法第七十八條規定訂定之。

    院本部
  • 國家安全法施行細則|國家安全法施行細則-第 1 條 通用

    本細則依國家安全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條訂定之。

    院本部
  • 美援進口器材及美援衍生之新臺幣所購器材使用及移轉辦法|美援進口器材及美援衍生之新臺幣所購器材使用及移轉辦法-第 1 條

    美援進口器材及美援衍生之新台幣。(如相對基金及中美經濟社會發展基金)貸款或贈款所購器材(以下合併簡稱美援器材)之使用及移轉,悉依本辦法之規定辦理。

    國家發展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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