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援進口器材及美援衍生之新臺幣所購器材使用及移轉辦法|第 1 條|通用|法規|生效中
國家發展委員會|v1.0
最後修訂: 1979-01-17
美援進口器材及美援衍生之新台幣。(如相對基金及中美經濟社會發展基金)貸款或贈款所購器材(以下合併簡稱美援器材)之使用及移轉,悉依本辦法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