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00034003
中藥用珍珠碎或珍珠末
珍珠粉:珍珠研磨成極細粉末,含碳酸鈣及氨基酸,中醫藥材原料
稅率
輸入 / 輸出規定
出口規定(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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関税法 第69條之2(禁止出口)
毒品、兒童色情、侵害智慧財產權物品(仿冒/盜版)、不正競爭物品等一律禁止出口。 (日本海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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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畜傳染病預防法(動物檢疫)
部分
精液、受精卵及其他動物產品出口時,依進口國要求須動物檢疫。 (農林水產省 動物檢疫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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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出口程序(関税法)
一般貨物須辦理輸出申告並取得輸出許可;出口適用消費稅免稅(0%)。未列於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告即可。 (日本海關(NACCS))
本欄依商品 HS 前 6 碼對應日本出口管制類別,僅供參考;軍民兩用品需經濟產業省「該非判定」,實際出口規定以日本官方公告為準。
輸入規定(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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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2
進口乾品:(一)應檢附中藥商執照影本或衛生福利部核發之藥品製造許可證影本。(二)進口粉末貨品,應另檢附衛生福利部核發之藥品許可證影本,或衛生福利部核發之同意文件。(三)貨品名稱應載明中文本草名及中藥材或中藥粉。進口非乾品,不受前述之限制。
相關法律藥事法 第 39 條 第 82 條
適用條文 第 39 條製造、輸入藥品,應將其成分、原料藥來源、規格、性能、製法之要旨,檢驗規格與方法及有關資料或證件,連同原文和中文標籤、原文和中文仿單及樣品,並繳納費用,申請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查驗登記,經核准發給藥品許可證後,始得製造或輸入。 向中央衛生主管機關申請藥品試製經核准輸入原料藥者,不適用前項規定;其申請條件及應繳費用,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 第一項輸入藥品,應由藥品許可證所有人及其授權者輸入。 申請… 看全文 ›
輔助說明進口中藥乾品應檢附中藥商執照或藥品製造許可證影本,粉末貨品另須檢附衛生福利部核發之藥品許可證或同意文件;未經核准擅自輸入之藥品屬禁藥,最重可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新臺幣一億元以下罰金。
違反罰則 第 82 條查看 藥事法 ›製造或輸入偽藥或禁藥者,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億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億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億五千萬元以下罰金。 因過失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看全文 ›
法規資訊僅供參考,實際輸出入規定以海關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