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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9091923

其他乾燥藥用植物及植物之一部份(包括種子及果實),不論是否已切割壓碎或製粉

除檀香、沉香、杜仲、番瀉葉、大黃、黃連、甘草等已命名品項以外的其他乾燥藥用植物及部位

稅率

第一欄(一般稅率) 0%
第二欄(FTA 優惠稅率) 0% (PA,GT,NI,SV,HN,NZ,SG,MH)
第三欄 0%

輸入 / 輸出規定

輸入規定(台灣)

  • 502

    進口乾品:(一)應檢附中藥商執照影本或衛生福利部核發之藥品製造許可證影本。(二)進口粉末貨品,應另檢附衛生福利部核發之藥品許可證影本,或衛生福利部核發之同意文件。(三)貨品名稱應載明中文本草名及中藥材或中藥粉。進口非乾品,不受前述之限制。

    相關法律
    藥事法 第 39 條 第 82 條
    適用條文 第 39 條

    製造、輸入藥品,應將其成分、原料藥來源、規格、性能、製法之要旨,檢驗規格與方法及有關資料或證件,連同原文和中文標籤、原文和中文仿單及樣品,並繳納費用,申請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查驗登記,經核准發給藥品許可證後,始得製造或輸入。 向中央衛生主管機關申請藥品試製經核准輸入原料藥者,不適用前項規定;其申請條件及應繳費用,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 第一項輸入藥品,應由藥品許可證所有人及其授權者輸入。 申請… 看全文 ›

    輔助說明

    進口中藥乾品應檢附中藥商執照或藥品製造許可證影本,粉末貨品另須檢附衛生福利部核發之藥品許可證或同意文件;未經核准擅自輸入之藥品屬禁藥,最重可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新臺幣一億元以下罰金。

    違反罰則 第 82 條

    製造或輸入偽藥或禁藥者,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億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億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億五千萬元以下罰金。 因過失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看全文 ›

    查看 藥事法 ›
  • F02

    本項下商品如屬食品、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食品用洗潔劑等食品相關用途或含有前述物品者,應依照「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規定,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辦理輸入查驗。【註:相關規定應洽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相關法律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第 30 條 第 47 條
    適用條文 第 30 條

    輸入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食品、基因改造食品原料、食品添加物、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及食品用洗潔劑時,應依海關專屬貨品分類號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查驗並申報其產品有關資訊。 執行前項規定,查驗績效優良之業者,中央主管機關得採取優惠之措施。 輸入第一項產品非供販賣,且其金額、數量符合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或經中央主管機關專案核准者,得免申請查驗。 看全文 ›

    輔助說明

    進口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食品、食品添加物、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食品用洗潔劑前,須依海關專屬貨品分類號列向衛生福利部申請輸入查驗並申報產品資訊後始得輸入;違反者可處新臺幣 3 萬元以上 300 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歇業、停業。

    違反罰則 第 47 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一、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四條所為公告。 二、違反第七條第五項規定。 三、食品業者依第八條第三項、第九條第二項或第四項規定所登錄、建立或申報之資料不實,或依第九條第三項開立之電子發票不實致影響食品追… 看全文 ›

    查看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
    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 第 3 條
    適用條文 第 3 條

    報驗義務人應於產品到達港埠前十五日內或到達港埠後,向輸入港埠所在地之查驗機關申請查驗。 前項查驗申請由代理人為之者,應檢具委託代理文件;代理人為個人者,並應檢具身分證明文件;以代理申請查驗及申報為業務之事業者,並應檢具報關(驗)業務證照、公司或商號登記證明文件。 看全文 ›

    輔助說明

    進口食品、食品添加物、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食品用洗潔劑等相關產品前,報驗義務人須於產品到達港埠前十五日內或到港後,向輸入港埠所在地查驗機關申請輸入查驗;本辦法僅規範查驗程序,相關處罰另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辦理。

    查看 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 ›

法規資訊僅供參考,實際輸出入規定以海關公告為準。

官方稅則預審案例 共 20 筆

財政部關務署對下列申報貨品的官方稅則分類見解,可作為您歸列稅號的參考:

  • 西班牙卡門迷迭香香料 規格:115公克 學名:Rosmarinus officinali... 2018-05-11

    申報貨品:西班牙卡門迷迭香香料 規格:115公克 學名:Rosmarinus officinalis

    分類理由:本案貨物「西班牙卡門迷迭香香料」,學名:Rosmarinus officinalis ,成分係為100%迷迭香,經採集、清洗、日曬後包裝,進口後做供料理用。依經濟部國際貿易局91年11月6日貿服字第0910017884-0號書函及衛生福利部107年4月17日衛部中字第1071840337號函,該貨品載於本草綱目及中國藥學大辭典中,具有中藥性質,參據解釋準則一、六之規定、HS註解對稅則第1211節之詮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1211.90.91.92-3「其他乾燥藥用植物及植物之一部份(包括種子及果實),不論

    材質成分:100% 迷迭香

    功能用途:料理專用

    發文文號 107AA0303

  • 葛花 原料 2018-03-26

    申報貨品:葛花 原料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依檢附之資料,係豆科植物葛(學名Pueraria lobata(Willd.)Ohwi)之乾燥花,可作為藥用,依衛生福利部106年12月28日衛部中字第1061841707號函意旨,應以中藥材管理,參據H.S.中文版註解對稅則第1211節之詮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第1211.90.91.92-3號。

    材質成分:豆科植物葛根乾燥的花

    功能用途:飲品

    發文文號 107CA0095

  • 寵物用冬蟲夏草粉 學名:Ophiocordyceps sinensis 2017-06-05

    申報貨品:寵物用冬蟲夏草粉 學名:Ophiocordyceps sinensis

    分類理由:本案貨物依其檢附資料,100%冬蟲夏草子實體研磨成粉末,參據HS註解對第1211節之詮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1211.90.91.92-3「其他乾燥藥用植物及植物之一部份(包括種子及果實),不論是否已切割壓碎或製粉」。

    材質成分:100% 冬蟲夏草粉末

    功能用途:有效提升免疫力,預防寵物染病/寵物溫水服用或混在飼料使用

    發文文號 106AA0370

  • 魚腥草莖&葉 學名:stems&leaves of Houttuynia cordata Thunb 2016-10-25

    申報貨品:魚腥草莖&葉 學名:stems&leaves of Houttuynia cordata Thunb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依其檢附之資料說明,係乾燥魚腥草莖&葉(學名:stems&leaves of Houttuynia cordata Thunb),經衛生福利部衛部中字第1051841528號函釋以中藥材管理,依HS註解對第1211節之詮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第1211.90.91.92-3號。

    材質成分:魚腥草之莖與葉:95% 雜質:5% 其成份表(100g):碳水化合物66.1g,粗纖維10.1g,蛋白質10.5g,粗脂肪3.2g,水分7.6g,灰分2.5g

    功能用途:人體保健食品/動物飼料添加劑原料使用

    發文文號 105BA0235

  • 蕁麻葉(碎料) NETTLE LEAFS CC 2016-10-06

    申報貨品:蕁麻葉(碎料) NETTLE LEAFS CC

    分類理由:本案貨物「蕁麻葉」,依其檢附資料,係為蕁麻葉原料於產地收成並乾燥後,經裁切(約5~10mm)、過篩、清潔、包裝等作業,最後再進行二氧化碳高壓除蟲處理,用於食品原料添加產品風味,並直接沖泡熱開水後飲用,參據HS註解對稅則第1211節之詮釋及衛生福利部105年9月6日衛部中字第1051841289號函覆以中藥材管理之意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1211.90.91.92-3「其他乾燥藥用植物及植物之一部份(包括種子及果實),不論是否已切割壓碎或製粉」。

    材質成分:100% 乾燥蕁麻葉

    功能用途:一般食品原料用/本商品可與其他乾燥花草商品混合,添加產品風味,並直接沖泡熱開水後飲用

    發文文號 105AA0769

  • 桑葉茶葉/Roasted Mulberry Leave Tea 2016-02-03

    申報貨品:桑葉茶葉/Roasted Mulberry Leave Tea

    分類理由:本案貨物「桑葉茶葉」,為桑葉經剪切、烘乾、冷卻及包裝等製成而得,主要用於添加於茶包中,為沖泡之飲品,參據HS中文註解對稅則第1211節之詮釋及(101)高預字第006號、(101)中預字第0065號及(102)基預字第0115號預先審核答覆函案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第1211.90.91.92-3號。

    材質成分:100% Mulberry Leave

    功能用途:添加於茶包產品、沖泡飲品中、供食品製造作為營養補充用

    發文文號 105CA0041

以上為歷史預先審核案例,實際稅則分類仍以海關核定為準。

主要進口來源國(民國 114)

  1. 中國大陸 6,320.00 公噸 94.48%
  2. 印度 161.84 公噸 2.42%
  3. 印尼 79.87 公噸 1.19%
  4. 泰國 42.21 公噸 0.63%
  5. 越南 41.43 公噸 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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