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359000105 思登那菲

思登那菲:威而鋼,PDE5抑制劑

稅率

第一欄(一般稅率)
5%
第二欄(FTA 優惠稅率)
0% (PA,GT,NI,SV,HN,NZ,SG)
第三欄
7.5%

輸入 / 輸出規定

出口規定(日本)

  • 関税法 第69條之2(禁止出口):毒品、兒童色情、侵害智慧財產權物品(仿冒/盜版)、不正競爭物品等一律禁止出口。(日本海關)
  • 化學物質審查規制法(化審法)(部分):第一種特定化學物質等特定化學物質之出口受管理。(經濟產業省 / 環境省)
  • 輸出貿易管理令 別表第1(清單規制/該非判定)(部分):有機化學品部分規格屬安全保障管制;須做該非判定,符合者需經濟產業大臣許可。(經濟產業省)
  • 一般出口程序(関税法):一般貨物須辦理輸出申告並取得輸出許可;出口適用消費稅免稅(0%)。未列於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告即可。(日本海關(NACCS))

本欄依商品 HS 前 6 碼對應日本出口管制類別,僅供參考;軍民兩用品需經濟產業省「該非判定」,實際出口規定以日本官方公告為準。

輸入規定(台灣)

  • 503 進口人用藥品(包括製劑、原料藥、助診藥類及人用生物製劑):應檢附(一)藥商許可執照影本及衛生福利部核發之(輸入)藥品許可證影本,或(二)衛生福利部核發之同意文件。
    • 藥事法 :適用條文 第 39 條 — 製造、輸入藥品,應將其成分、原料藥來源、規格、性能、製法之要旨,檢驗規格與方法及有關資料或證件,連同原文和中文標籤、原文和中文仿單及樣品,並繳納費用,申請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查驗登記,經核准發給藥品許可證後,始得製造或輸入。 向中央衛生主管機關申請藥品試製經核准輸入原料藥者,不適用前項規定;其申請條件及應繳費用,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 第一項輸入藥品,應由藥品許可證所有人及其授權者輸入。 申請… 輔助說明:進口人用藥品(製劑、原料藥、生物製劑等)應檢附藥商許可執照影本及衛生福利部核發之輸入藥品許可證或同意文件,經查驗登記核准後始得輸入;未經核准擅自輸入之藥品屬禁藥,最重可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新臺幣一億元以下罰金。 違反罰則 第 82 條 — 製造或輸入偽藥或禁藥者,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億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億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億五千萬元以下罰金。 因過失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法規資訊僅供參考,實際輸出入規定以海關公告為準。

主要進口來源國(民國 114)

  1. 印度 0.92 公噸 100.00%

同類稅則號列(相關 CCC Code)

  • 29351000004 N-甲基全氟辛烷磺醯胺
  • 29352000002 N-乙基全氟辛烷磺醯胺
  • 29353000000 N-乙基-N-(2-羥乙基)全氟辛烷磺醯胺
  • 29354000008 N-(2-羥乙基)-N-甲基全氟辛烷磺醯胺
  • 29355000005 其他其他全氟辛烷磺醯胺類
  • 29359000203 異甲硫-思登那菲
  • 29359000301 羥基硫代-蒙莫思登那菲
  • 29359000409 硫代-思登那菲
  • 29359000506 羥基-蒙莫思登那菲
  • 29359000604 伐地那非
  • 29359000702 哌啶-伐地那非
  • 29359000819 全氟己烷磺醯胺類
  • 29359000908 其他磺醯胺類

延伸閱讀與工具

  • 📂 第 29 章總覽
  • 台灣關稅查詢完整指南
  • CCC Code 是什麼?
  • 進口稅試算機
  • 稅則號列搜尋
  • 需要辦理輸入許可證或查驗?看各簽審代號申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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