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011000003 人造石墨
人造石墨:電極/潤滑劑用碳
稅率
- 第一欄(一般稅率)
- 2.5%
- 第二欄(FTA 優惠稅率)
- 0% (PA,GT,NI,SV,HN,NZ,SG)
- 第三欄
- 5%
輸入 / 輸出規定
出口規定(中國大陸)
- 禁止進出境物品表(海關總署令第 43 號):禁止出境:①列入禁止進境範圍之所有物品 ②涉及國家秘密之手稿、印刷品、影音與電腦儲存介質 ③珍貴文物及其他禁止出境之文物 ④瀕危的和珍貴的動物、植物(均含標本)及其種子和繁殖材料。連帶禁止之禁止進境 7 類含各種武器、仿真武器、彈藥及爆炸物品、偽造貨幣及有價證券、烈性毒藥、鴉片嗎啡海洛因大麻等麻醉品與精神藥物。(中國海關總署)
- 2026 官方目錄|出口管制候選 3 項(部分):中國 10 位碼與台灣 CCC 僅共用 HS6;本號別候選包含:1C108.a 人造细晶粒整体石墨、1C108.b 人造石墨材料及其制品、核级石墨。命中須申領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許可證;未命中仍須依品名、性能、用途及最終用戶判定。(商務部 / 海關總署) 監管證件代碼:3
- 危險廢物出口核准(部分):《危險廢物出口核准管理辦法》(國家環保總局令第 47 號,2019-08-22 修正):依《巴塞爾公約》出口危險廢物須取得生態環境部核准,禁止向非巴塞爾公約締約方出口。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與鑑別標準為準,非 HS 列表。(生態環境部)
- 限制出境物品表(海關總署令第 43 號):限制出境 7 項:①金銀等貴重金屬及其製品 ②國家貨幣 ③外幣及其有價證券 ④無線電收發信機、通信保密機 ⑤貴重中藥材 ⑥一般文物 ⑦海關限制出境的其他物品。此為進出境「物品」管理提示,特別涉及旅客攜帶、行李與寄遞申報;不等於所有商業出口無線電設備都要 SRRC。SRRC 型號核准適用於中國境內銷售、使用,商業出口是否須許可仍按兩用物項技術描述、用途與最終用戶判定。(中國海關總署)
- 禁止寄遞物品指導目錄(國郵發〔2016〕107 號):19 類 188 種禁寄物品,集運高風險者:第 4 類壓縮和液化氣體(含打火機)、第 5 類易燃液體(含酒精成分香水、指甲油、油漆)、第 12 類毒品及易製毒化學品、第 16 類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假冒偽劣物品(盜版品、假藥)、第 17 類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製品(象牙、虎骨)。另《快遞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 806 號,2025-06-01 施行)要求實名收寄、收寄驗視與安全檢查。(國家郵政局 / 公安部 / 國家安全部)
- 個人郵遞物品出境限值(寄台灣 800 元人民幣):海關總署公告 2010 年第 43 號(經 2024 年第 176 號修改):個人寄往港、澳、台地區之物品每次限值 800 元人民幣,寄往其他國家和地區為 1000 元人民幣。⚠️ 800 元是門檻不是免稅額度——超出者「應辦理退運手續或者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不是只就超出部分課稅;僅郵包內單一不可分割物品經海關審核確屬自用者例外。另《海關法》第 46 條規定個人郵寄進出境物品應以「自用、合理數量」為限,超出者一律按貨物辦理。(中國海關總署)
- 一般出口程序:一般貨物出口須辦理出口報關(商品編號 10 碼)。集運包裹主流走跨境電商 9610「清單核放、匯總申報」(經營主體須為企業),次之為快件貨物類(KJ2 報關單)或郵政 EMS/國際小包。未列於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報即可。(中國海關總署)
本欄依商品 HS 前 6 碼對應中國出口管制類別,僅供參考。中國海關商品編號為 10 碼,第 7 碼起與台灣稅則號別不對應;且官方明訂「商品範圍以商品名稱為準,海關商品編號供通關申報參考」,兩用物項並規定「不論是否列明海關商品編號,均應依法辦理許可證」,故不得僅以號列判斷可否出口。部分管制措施現處於暫停實施期間,實際出口規定以中國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2026 官方兩用物項目錄:HS6 380110 共 3 項候選
商品範圍以官方品名與描述為準;中國10位海關商品編號僅供通關申報參考。台灣與中國只共用前6位HS,卡片關聯均屬候選提示。
-
1C108.a
人造细晶粒整体石墨;中國商品編號 3801100040;石墨及其制品:
a.在20℃温度下测得具有以下所有特
性的人造细晶粒整体石墨:
1.密度大于1.72g/cm3;
2.“拉伸断裂应变”大于等于0.7%;
3 . “ 热 膨 胀 系 数 ” 小 于 等 于
2.75×10-6/℃;
-
1C108.b
人造石墨材料及其制品;中國商品編號 3801100040、3801909010、6815190020;b.具有以下所有特性的人造石墨材料
及其制品:
1.纯度大于99.9%;
2.抗折强度大于30Mpa;
3.密度大于1.73g/cm3;
-
核出口管制清單第20項
核级石墨;中國商品編號 3801100040;超过 1kg、纯度高于百万分之五硼当
量、密度大于1.50g/cm³的石墨。
注释:
为了出口控制的目的,政府将确定出口
符合上述技术指标的石墨是否用于核
反应堆。本条款的控制范围不包括不用
于核反应堆的,纯度高于5ppm(百万
分之五)硼当量,密度大于1.50g/cm³
的石墨。
硼当量(BE)可以实验测定或以包括
硼在内的杂质BE 之总量计算得出(由
Z
于碳不被考虑是一种杂质,因此不包括
BE ),其中:
碳
BE(ppm)=CF×元素Z的浓度(ppm
Z
为单位);
CF 为转化因子:(σ ×A )除以
Z B
(σ ×A );σ 和σ 分别为自然界形成
B Z B Z
的硼和元素Z的热中子俘获截面(巴
为单位);以及A 和A 分别为自然
B Z
界形成的硼和元素Z的原子质量。
官方海關商品編號欄空白者仍可能依法須辦兩用物項許可;不得自行猜配稅則號別。
出口規定(日本)
- 関税法 第69條之2(禁止出口):毒品、兒童色情、侵害智慧財產權物品(仿冒/盜版)、不正競爭物品等一律禁止出口。(日本海關)
- 一般出口程序(関税法):一般貨物須辦理輸出申告並取得輸出許可;出口適用消費稅免稅(0%)。未列於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告即可。(日本海關(NACCS))
本欄依商品 HS 前 6 碼對應日本出口管制類別,僅供參考;軍民兩用品需經濟產業省「該非判定」,實際出口規定以日本官方公告為準。
輸入規定(台灣)
無
輸出規定(台灣)
- S01 輸往北韓敏感貨品清單內列管項目出口或再出口至北韓者,應向經濟部國際貿易署或經濟部委任或委託之機關(構)申請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許可證,並憑以報關出口。
- S03 輸往伊朗敏感貨品清單內列管項目出口或再出口至伊朗者,應向經濟部國際貿易署或經濟部委任或委託之機關(構)申請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許可證,並憑以報關出口。
法規資訊僅供參考,實際輸出入規定以海關公告為準。
主要進口來源國(民國 114)
- 中國大陸 7,785.08 公噸 87.61%
- 日本 836.61 公噸 9.41%
- 德國 130.70 公噸 1.47%
- 美國 128.01 公噸 1.44%
- 瑞士 3.21 公噸 0.04%
同類稅則號列(相關 CCC Code)
延伸閱讀與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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